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创同配资全资子公司,是清远市属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等扫描为电子版发送到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箱 qyaqjc@21cn.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本人手机号。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资格审核:2021年11月1日至11月2日,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将在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针对不同的岗位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着重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总分100分,测试内容与所报岗位相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五、体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一)招聘方式为笔试及面试的,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招聘方式为面试及技能考核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考核×4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先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到指定医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创同配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此公告由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0663。
附件:1.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