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哀伯諫納郜鼎》鑑賞
原文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
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賞析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遊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諫納郜鼎》的中心內容是臧哀伯批評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並“納於大廟”這件事的“非禮”。那麼,到底什麼是禮呢?禮的範疇極其廣泛,內容極其複雜,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書《鄭莊公戒飭守臣》一文的評論文字所説:“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禮的歷史本質的話説,它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貴族等級制度下的社會規範、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它規範並制約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刪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説:“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君子“約之以禮”《論語·雍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為國以禮”(《論語·先進》);“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聯繫古今關於禮的界説和孔夫子這些關於禮的言論,就不難理解作為魯大夫的臧哀伯為什麼非要冒着觸怒魯桓公的風險,向他“發表”這篇諫辭了;也就不難理解《臧哀伯諫納郜鼎》一開始就説,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了。
臧哀伯這篇諫辭,並不先説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這件事如何不對,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勢,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會職責是“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接着就從禮制這個大視角,連用七個排比句,從七個方面,即“昭其儉”、“昭其度”、“昭其數”、“昭其文”、“昭其物”、“昭其聲”、“昭其明”,來闡明君主如何體現和落實這一根本社會責任;然後,話鋒一轉,才落到桓公“納郜鼎”這件“滅德立違”的事情上來。並在指出這一事件必將導致的惡劣後果以後,還用周武王克商後“遷九鼎於雒邑”招來“義士”非議的歷史教訓,警醒魯桓公必須清醒地認識這種“滅德立違”的錯誤舉措的危害性。這篇諫辭如此行文,不僅條理清楚,層次分明,結構謹嚴,具有強烈的邏輯能力,而且氣勢顯得特別恢弘,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至於諫辭中用了近乎後世才產生的賦的手法,鋪敍大量我們今天頗感陌生的具體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為這些事物都和當時的典章制度有密切關係。
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任何一種文化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許多或厚或薄的積澱層,而每個積澱層都會或深或淺地打上它的時代烙印。因此,在閲讀和欣賞此文的時候,也必須站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去審視,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去分析,去感悟,拋棄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華”。可以肯定地説,“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內核”還有很好的垂誡作用和警示作用。
左丘明簡介
唐代·左丘明的簡介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於前502年,死於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後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後為魯國太史 。左氏世為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為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於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並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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