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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鴻尚節

[南北朝]:范曄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選自南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十三》

梁鴻尚節譯文及註釋

譯文

  梁鴻雖然家庭貧困,然而他推崇禮節,廣泛閱讀(書本),沒有不通曉的(事情)。並且他不死記硬背章句。讀完書,就到上林苑放豬,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蔓延到別人的房屋。梁鴻就尋訪被燒到的人家,問他損失的財物,用自己全部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富,願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鴻)於是勤奮做工,從早到晚從不鬆懈。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於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並且稱讚梁鴻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還給他,梁鴻沒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鄉 。

註釋

而:表順連,不譯

尚:崇尚、推崇

覽:閱覽

通:通曉

延:蔓延

不為章句:為,著述;不死記硬背一章一句

畢:此指讀書結束

上林苑:古宮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其主:其,其中

猶:還

牧:放養牲畜

舍:房屋,住所

去:離開

恆:平常,普通

責讓:責備批評

豕(zhì):豬

償:償還

許:允許,同意

他:別的

因:於是

見:看見

還:歸還

執勤:執守做工

懈:鬆懈

耆老:老人,耆,老

曾誤遺火: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

願以身居作:願意讓自己留下做事

悉推豕償之:瞭解後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

稱鴻長者:稱讚梁鴻是忠厚的人

范曄簡介

唐代·范曄的簡介

范曄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為“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後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原計劃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後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續漢書》中抽出來補進去的。其中《楊震暮夜卻金》已編入小學教材,《強項令》選入中學教材。

...〔 范曄的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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